泰州技师学院校园超市意向性洽谈公告
                            发文时间:2014-08-22 撰稿人:admin
                         
                        
                            泰州技师学院校园超市意向性洽谈公告 
一、项目名称:泰州技师学院校园超市招标意向性洽谈 
二、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三、承包时间:一年(2014年 8月 29 日~2015年7月 15 日)
 四、超市租金:面议
五、经营范围:
  日常生活用品、学生学习用品、面包饼干、方便面、饮料等。但不得经营自制食品、湿点心(如烤肠等),不得经营香烟、酒及瓜子等有壳零食,不得经营与食堂相同的食品。所有销售商品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索证齐全,不销售“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商品。
六、经营时间:
  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根据学校规定的时段经营,即正常上课、夜自习以及相关课间均不能开门经营,不得扰乱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
七、项目要求: 
1、该超市位于我院第一食堂西侧,建筑面积为123平方米,承包方负责装修、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学院认可),本次招标投标单位中标后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学校负责监督、管理。 
2、超市应为品牌连锁超市、直营店或者加盟店。超市不得转租分租。所有销售商品应索证齐全,不得销售三无、质量瑕疵以及过期产品。 
3、经营价格:所有商品在商品旁边的醒目位置张贴、明码标价。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地区大型连锁超市价格10%。 
5、超市无条件接受学院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安全、经营品种、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6、其他:水电费用、卫生保洁、防火防盗等由超市自行负责。 
八、风险保证金:
 1、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万元整。
    2、风险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不按承包合同实施。承包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风险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九、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经济实体,投标人必须具有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具有校园超市商品的经营资格,注册资金15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
状况,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安全等民事法律责任; 
3、加盟企业需提供详细的加盟委托书。
合符条件的投标人可前来洽谈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23-8210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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