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化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通告
发文时间:2013-06-23 撰稿人:admin
关于开展社会化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通告
为更好地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苏人社(L)[2009 ]1104号、苏财社[2009]234号“关于实施政府购买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的通知”精神,借助泰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泰州技师学院)平台,对全市社会化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进行职业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训工种
1、高级工类职业(工种):
车工、钳工、铣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程序员、加工中心操作工;维修电工、电子设备装接工、汽车修理工、焊工、计算机操作、CAD等职业(工种)
2、技师类职业(工种)
车工、钳工、铣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程序员、加工中心操作工;维修电工、电子设备装接工、汽车修理工、焊工、计算机操作、CAD等职业(工种)
3、高级技师类职业(工种):
车工、钳工、维修电工。
二、申报条件
(一)高级工:
1、必备申报条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工种)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以上并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
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者。
(二)技师:
1、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者虽不满2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大专)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以上或取得一年半学制式技师学院毕业证书者并从事本职业(工种)1年以上
2、技师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七至十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的选手。
(2)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 0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获省(部)级前7名至1 5名或市级前4至10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多次(两次以上)获得市级行业或系统、集团公司先进工作者,和获得技术能手称号者。
4)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成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的主要参与者。
(6)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三等功。
(三)高级技师:
1、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技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技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已满2年不满3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2、高级技师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六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三名的选手。
(2)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 5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人力资源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6名或市级前3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3)能运用特殊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果的主要参与者。
(6)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二等功以上者。
三、培训方式
利用节假日或者晚上等业余时间培训,面授与。函授相结合。开班前一星期通知到各位学员。
四、鉴定项目、时间
高级工开班培训后即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技师、高级技师职业培训鉴定每期考试考核按照全省统一鉴定时间进行。
五、报名方法
凡符合技师或者高级技师申报条件者可随时到泰州技师学院培训中心(江洲路33号,华林装饰城对面巷子100米)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破格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备一份和同底7张二寸黑白免冠照片,并填写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注册后领取有关学习资料。
六、收费标准
按省、市物价等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符合政策条件人员可免费培训或补贴。
七、工作程序
1、组织报名:从即日起到8月上旬,到泰州技师学院培训中心(江洲路33号,华林装饰城对面巷子100米)报名。
2、组织实施:8月中旬。
3、授课地点:泰州技师学院或泰州技师学院培训中心。
联 系 人: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23-82108996、13092256582、13270775300
泰州技师学院
二○一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