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技师学院关于举办焊工、电工“双证”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3-06-23 撰稿人:admin
泰州技师学院
关于举办焊工、电工“双证”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现从事焊工、电工作业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含持证到期需要复审的人员)、《技能等级证书》或晋升技能等级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焊工、电工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防护、救护知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实操等。
三、培训单位
报名地址:泰州技师学院培训中心(江洲南路337号,华林装饰城对面巷子100米)
公交车站:112路、29路、28路、游1路到华林装饰城下车,沿华江装饰城南侧巷内行走1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523-82108996、13092256582
四、证书说明
“双证”书分为两种:一种是安监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另一种是人社局颁发的技能等级证书
1、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监局颁发的全国通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技能等级证:分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等级。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全国通用。证书终身有效,免年审。
从2013年7月起,泰州市率先在全省实施企业技师政府津贴制度,即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市区企业技师、高级技师,每月可分别享受100元、200元的政府津贴。为进一步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企业退休人员中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与副高职称享受同等待遇,每人每月增发400元。(随政策变化而调整)
五、报名须知
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泰州技师学院培训中心报名、登记。
六、收费标准
按省、市物价等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优惠政策
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范围内的城镇失业登记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失业人员、企业城镇在职职工,在取得技能等级证书后,可全额退还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费。
友情提示:
1、已经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报名时请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无《就业失业登记》的人员,如未缴纳社保或个人缴纳社保的均可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3张二寸照片到所在街道办事处劳保所办理。
3、企业城镇在职职工请携带企业一年以上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单。
4、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