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技〔2020〕号 关于印发泰州技师学院物资采购及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2-05-25 撰稿人:admin

各系、处室:

现将《泰州技师学院物资采购及服务购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州技师学院

2020年5月13日

泰州技师学院物资采购及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物资采购(含购买服务)管理,规范采购活动,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政府规定限额以下的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项目,达到政府规定采购限额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主要采购方式

1.直接采购 

对于通用类物资,实行网上商城或其他购物平台直接采购(如淘宝)。

2.议标 

除直接采购外,其余物资采购及购买服务采用集体议标方式。

三、议标程序

1. 收集采购需求

各系、部门在每月25日前提出采购需求,原则上每月集中议标一次,并形成评价反馈。

2.完成议标文件

确定议标项目要素构成,如产品质量、服务要求、供应商资质以及完成时间等,形成议标文件。

3.约请议标成员

议标成员由学院基建维修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小组成员构成,一般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4.确定供应商名单并询价

议标成员选择2-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议标文件进行询价。 

5.确定成交供应商

原则上以报价、业绩、声誉等综合确定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四、其他情形

1.议标成员可以3人或以上进行现场询价,确定供应商。

2.无供应商报价的情况下可以电话询价。

3.特殊情况下经请示院领导后直接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