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门听课”活动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8-04-28 撰稿人:admin
各部门、系部:
为进一步推进二级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院长室的要求,本学期,学院将安排中层干部或相关人员参与督导工作,主要实施推门听课和日常督查,具体要求如下:
1、“推门听课”实行2人小组听课。
2、听课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做任何与当时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
3、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为听课随意调换内容,改变教学进度。
4、听完课后应针对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检查相关教学资料,及时分析教学工作中的亮点及改进意见。
5、教师上课情况原则上不扣分。但按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指标内涵,发现缺教案、随意变更教学计划的,必须按照考核指标实施扣分。
6、日常督查主要督查学院教育教学、内部管理等情况。
7、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2018年4月16日